一、1948年2月3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。
关于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策略问题,毛泽东致电刘少奇。电报指出:应当分三种地区,采取不同策略:(一)在日本投降以前的老解放区,土地大体已经分配,只须作些调整,工作中心是按照平山经验,用党内外结合的方法整理党的队伍,解决党同群众间的矛盾。(二)日本投降至一九四七年八月大反攻前解放的地区,可称为半老区,土地问题已初步解决,但尚未彻底解决。这种地区完全适用土地法,普遍地彻底地分配土地。必须组织贫农团,确定贫农团在农会中、在农村政权中的领导地位。(三)一九四七年八月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,实行土地法应当分为两个阶段。第一阶段,中立富农,专门打击地主,先分大地主的浮财,分大中地主的土地,照顾小地主,然后进到分配地主阶级土地。在这个阶段中,应当组织贫农团,作为领导骨干,还可组织以贫农为主体的农会(可称为农民协会)。第二阶段,将富农出租和多余的土地及其一部分财产拿来分配。新区土改第一阶段,大约须有两年时间;第二阶段,须有一年时间。
备注:老区和半老区的土地改革和整党,也须有三年时间(从今年一月算起)。 这封电报收入《毛泽东选集》第四卷。
二、1962年2月3日七千人大会福建组
周恩来在七千人大会福建组会上讲话,强调“要说真话,鼓真劲,做实事,收实效”。讲话指出:检讨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团结,这里最重要的是实事求是,也就是说真话,鼓真劲,做实事,收实效。如何做到实事求是?首先要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。我们要发扬民主,恢复和加强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。
备注:党内要有正常的民主生活,要实事求是,要按照党章办事。这篇讲话收入《周恩来选集》下卷。